最新動態

11/12~13團聚活動即將開場,敬請期待!


若您在國外、有公差、若您有假日、請

先安排11/12, 11/13這個時間為表定

以便等候後續的通知安排和訂房

組織章程團友意見(Line)

吉瑞: 組織章程修改建議:1.第7條第一款應予限定,需為童軍團畢/肄業者。2.第16條應增列計票結果,最後一個名額,同票2人以上時之處理方式。3.第20條“理監事任期",不應自召開第一次理監事會議之日起算,應改為自選舉當選之日起算。4.第22條“秘書長"建議改為“總幹事"。5.第30條應增列“永久會費"及其金額。

招錦:謝謝吉瑞學長的建議,有關1.第7條第一款如果限定需為童軍團畢肄業。當初草擬時是擔心如果學校童軍團人數愈來愈少時,會受限協會發展,所以才會沒有限制。

吉瑞:該條第三款“榮譽會員",不就是為了解決這問題而設計的嗎?

鍚宏:榮譽會員,和一般會員應該是有差別

招錦:可以討論

吉瑞:若不限制資格,那“團友會"有啥意義?難不成路人甲路人乙,都可申請進入“逢甲大學童軍團團友會"?

招錦:學長講得很有道理,只是如果逢甲童軍團招不到伙伴了(是說如果啦~)會不會就沒有新血輪加入了……這是我們要考慮的。

弘毅:所以之前有在討論是否轉型為複式團納入社區,或許可以不用擔心招不到人,甚至老伙伴們也有機會回來反哺與回饋

招錦:轉型為複式團納入社區真的要好好思量了

一人:新血輪或許可以考慮學長姐的二代三代生生不息。

玉美:謝謝吉瑞學長建議。有關第7條第一款應予限定,需為童軍團畢/肄業者。

玉美:兩種考量皆有其利弊,因影響深遠,籌委會建議於團友會網站舉行公開討論及投票,以蒐集多數團友的意見。這部分看是否請網管人員協助

玉美:有關第16條應增列計票結果,最後一個名額,同票2人以上時之處理方式。原列條文為依照內政部範本所擬,這部分可依公職人員選罷法增列:「按應選出之名額,以候選人得票較多數者為當選;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之。」

玉美:有關第20條“理監事任期",不應自召開第一次理監事會議之日起算,應改為自選舉當選之日起算。此項內容為人民團體選罷法所規範,恐不適宜更動。

玉美:有關第22條“秘書長"建議改為“總幹事。其實用怎樣的稱呼:秘書長或執行秘書或總幹事,主要還是看各屆會長聘任工作人員的考量,是否請現任會長及下幾屆會長候選人可以討論做個確認

順週:理監事之任期應該可以在章程中明訂即可,建議於五月底改選,七月一日就職起二年。像政府機關及議員等選舉就是。

玉美:有關第30條應增列“永久會費"及其金額。會再增列之,謝謝提醒!

玉美:內政部規範: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報告、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送監事會審核後,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提會員大會通過,於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因此年度會員大會多建議於年初第一季舉行,並進行各項改選。                                                                                                                   

玉美:我個人並不建議明訂選舉期間,因會員大會之舉行,有時會有所延宕,不過看大家的意見,最主要是方便後續作業。謝謝學長!

順週:所謂的年度應該是社團自訂的年度,像這種社團應該會尊重各社團規章。像獅子會就是七月一日開始的,可以和內政部"說明"吧!我們也可以說是屬於公益性團體

順週:通常公益性團體不會刁難

順週:就說學校社團之延續,應該可以通吧!大學畢業是六月

龍福:22條,我也贊成改為總幹事。人民團體開會員大會,在每年三,四月份很適合,運作很順,五月份申請各類所得,讓捐款人和領款人的扣繳憑單都能拿到。理監事的改選,我建議三年一任,才不會感覺很快就要改選,我現在擔任慈善會的總幹事,覺得三年一次很好,因為改選就要很忙,不僅是理監事的安排,還有出席人數的問題,要一直打電話,因為人民團體開會,時間,旅費都是自己的,不像以前當公務員,開會有出差費,公假,甚至還領出席會,所以我們都是兩個月就開會一次,人民團體六個月一次很洽當。

龍福:至於任期,選舉後訂一個時間召開第一次理監事會,或明訂從何時開始,公務機構都是如此,但人民團體,大都是上午開會選舉,中午聚餐,下午新當選的理監事就留下來開第一次理監事會,這樣節省時間,所以我參加的社團都是有選舉的會員大會兼下一屆的第一次理監事會。

龍福:會長及各位好伙伴午安,我在2013年底徵求台南市30位公民,向台南市政府遞件申請成立一個慈善會,經台南市政府發文要求先辦好15個籌備事項,包括組織章程等,和玉美po的一樣,我們選出七位籌備委員,經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完成後函報市府同意召開成立大會,於2014年四月底召開成立大會,會員63人,出席九成,至2015年五月初召開第二次會員大會,會員126人,因是和母親節慶祝大會合辦,出席率將近六成,今年四月底召開第三次會員大會,在召開前兩天,統計會出席的會員約三成五,為使大會不流會,要達會員二分之一,一方面打電話拜託出席,一方面便宜行事先將簽到冊拿給熟悉的好朋友先簽名,最後總算達到會員156人的一半,有81人簽名,這事情告訴我們會員要謹慎挑選,有愛心的只要捐款即可,時間上可奉獻的才加入會員,我們籌組的發起人和籌備委員也是要以能奉獻時間參加開會的伙伴為優先,只有熱情,幾年後會遇到很多困難,理事長一任最好三年,可連任一次,兩年太快,到時連要找到理想的理事長都有困難,這是我兩三年來的實際經驗,提供參考,後天的團友會,因家兄要帶即將結婚的兒子去外婆家,所以我要照顧母親,在此預祝團友會成功。

鍚宏:承諾很重要。

丁文:人到場是一個難度~不知通訊投票是否可以認定?

玉美:謝謝龍福學長的提醒,協會的常態運作的確會面臨這些狀況。籌備委員開第一次討論會議時,也有提出建議會員不用太多,而且我們要成立的是全國性社團,會員散佈各地,未來聚集開會的難度更高。

玉美: 我們目前在籌組成立階段,如果能多考量一些未來可能碰到的問題,後續協會在運作時就可以減少一些困擾。

玉美: 我問過內政部,通訊投票只能應用在理監事選舉上,會員大會還是要實體舉辦,而且也要在協會成立後,才能在會員大會中修改組織章程送准後據以辦理。所以一開始的發起人會議和第一次成立大會,一定會面臨開會人數的問題。

玉美:龍福學長是過來人,請多提點我們,感謝!

瑞峰:建議理事長還是二年一任,得連任一次。

瑞峰:大家討論一下。

豐昌:非常贊同 龍福 的提點,建議需要向所有團友傳達,欲加入發起人的團友將來需要撥出時間參加籌備會議,投入籌備工作。

丁文:建議申報內政部會員控制在一定人數之內,舉例30位左右,這樣可避免會員人數過多,不易掌控出席會員大會。

玉美:我們過去就是這樣做,發起人直接等同第一屆會員,後續可以再開放增加,但也不建議太多~

玉美:對章程的修改意見,建議分為兩類,如果是涉及未來的行政作業,例如曆年制、選舉辦法等,是否交由籌委會來處理就好,因為我們還算熟悉協會運作,會從未來行政便利的角度考量。其他重大事項,像是會長任期、協會名稱、秘書長或總幹事等等,建議是否舉行投票議定呢,看是要針對團友會或服委會舉行投票,大家也可以各自表述意見。

志華:謝謝龍福學長的經驗分享及伙伴們一些建議,有關協會改制申請及未來的運作需慎思,而我的想法:1.發起人名單我會併同未來理監事候選參考名單(理事15人,侯補理事5人,監事5人,侯補監事2人)一併思考,期望8小隊均有人選。2.我贊同發起人名單等同第一屆會員,除對社團認同外也需有時間撥空參與協會籌備會議及成立後會員大會。3.我個人較建議理事長(會長)還是二年一任,而於該屆已有下任理事長(會長)名單,並為該屆常務理事之一,以利於社團運作及銜接。4.未來改制申請相關議題可團友會FCBA網站成立討論區,讓團友們充分的發表意見並留下記錄,Line雖好用但易洗版,無法留下歷史見證。

龍福:童軍團友成立協會,又不讓人加入,以後會有不同聲音。入會申請書的設計,不要有身分證號碼欄,可避開很多困擾。另外入會費,常年會費的收據最好和捐款收據分開,我擔任常務理事的慈善會,兩年下來沒有困擾,在稅務方面。其實我們的會員至少大學畢業,加上熱心公益,任何問題都會不成問題,只是協會如聯誼聯絡感情是其中一項,人數總不能太少。我們慈善會較困擾的是沒有永久會址,教育訓練,聚會,做公益活動都要借場地,所以這兩年也開始籌建永久會址,讓會員有家的感覺。

玉美:人數問題確是兩難,各有利弊。

榮琮:會員大會以出席並繳交會費者始成為當年度會員,才能投票及表決各項議題,完全不用擔心會員人數多寡。若能結合年度大型活動如"谷關團聚",出席人數更無需擔心。

志華:依我的觀察團友會動員力是夠的,應是個優點。

龍福:會員大會的會員是前一年有繳會費的會員,要寄發開會通知單,在理監事會時就要決定有多少會員,大會手冊上也要有會員名冊,簽到冊也要先打好會員名字,而不是來多少人繳會費才算會員,那這樣每次開會出席率都是百分百,內政部不可能會備查,且會員有被選舉為理監事的資格,想要選的人不在參考名單也可以選,是會員互選的,所以出席率幾乎會員大會的觀測站,會員人數超過300人,才能以會員代表參加開會,會員代表也是會員互選。

志華:成立一個協會應不難,如何永續性的經營才是個重點。

龍福:是啊!二三十年後是否還有這麼多認同的會員。

志華:盡力而為,謀而後動,自然水到渠成~

組織章程團友意見(Facebook)

順週: 名稱要加"遨遊者"嗎?是不是可以考慮只用"逢甲童軍團團友會",全名不要太長,較簡單有力。刊物才叫"遨遊者",參考一下。 

順週:若加"遨遊者",感覺好像是"次級組織",感覺像是"逢甲童軍團長青小隊","逢甲童軍團獵鷹小隊"...那種感覺。

志華:學長的建議我會在二籌提出,但仍需尊重籌委決議~

丁文:學長們棒棒,建議登入內政部會員不要太多,以免會員大會出席人數不足,造成流會的冏狀。